日本通过了仇恨言论法,但法律对违背种族歧视公约的言论者缺乏具体惩罚,需加强监管和定义。
根据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日本立法以确保言论自由平衡。
根据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日本国会于 2016 年通过了一项禁止仇恨言论的法律。但尽管多年来一直有人呼吁加强监管, 仇恨言论法 对于那些实施仇恨行为或言论的人,仍然缺乏具体的惩罚。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法律方面仍担心这种惩罚会限制言论自由,缺乏对少数群体权利的认识也是如此。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对什么是“仇恨言论”仍含糊其辞。在两起案件中, 日本最高法院 承认存在仇恨言论,包括“杀死”和“把他们赶出日本”等言论——针对的是居住在日本的朝鲜族人。
日本的《仇恨言论法》是在一种倾向于否认和修正主义的政治文化中发展起来的。例如, 前首相安倍晋三 2007 公开 否认 “慰安妇”被日军强迫充当性奴隶,且声称没有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在日本被视为仅仅是一种历史解读。
名古屋市长 河村隆 2012 年告诉中国南京市的一个代表团,1937 年没有发生过南京大屠杀。尽管在国内外引起诸多争议,但 2016 年《仇恨言论法案》对仇恨言论的定义仍然模糊不清。
虽然在日朝鲜人并不是唯一受到歧视的族群,但 21 世纪初针对在日朝鲜人的歧视案件是推动日本加强仇恨言论监管的核心。这是由于日本极右翼极端政治团体“在日朝鲜人反特权市民协会”(又名在特会)引发的恐惧,该组织呼吁终止在日朝鲜人享有的所谓特权。自 2007 年成立以来, 财德会抗议 有针对性 在日韩国学校 并且发生在日本朝鲜族聚居的地区。
为了弥补 2016 年法律中缺乏处罚的规定,地方政府采取了更为进步的方式,在地方法令中加入了处罚和其他条款。 大阪条例例如,要求公开从事“类似仇恨言论行为”的人的“姓名或头衔”。2022 年, 日本最高法院 结论是,虽然公开发表仇恨言论的人的姓名会限制言论自由,但该法令符合宪法。这是因为它“仅限于极其恶意的歧视性言论和行为”,并且“强烈需要阻止”仇恨言论。
日本第一个颁布罚款条例的城市 高达 500,000 日元(3200 美元)是川崎。然而,自该条例颁布以来,据报道,当地仇恨言论活动家已将活动范围移出该市。仇恨言论仍然是一个明显的问题,2024 年初,川崎报告的仇恨言论案件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在东京以北的川口, 针对该市库尔德人社区的抗议活动 已经升级。
但日本的法律争论正在发生转变,尽管进展缓慢。一个例子就是 大阪法务局 针对自民党众议院议员杉田美绪。该局针对杉田 2016 年的博客文章发出了警告,她在文章中将身着传统服饰的阿伊努人和朝鲜族妇女描述为“角色扮演”。
虽然这是重要的第一步,但需要进行全国性辩论,以确保对仇恨言论进行更严格的监管。这必然会涉及一场重要的法律和政治辩论,以重新调整言论自由和仇恨言论之间的平衡。
其他国家可以作为日本学习的榜样。美国支持言论自由,而许多欧洲国家则倾向于管制仇恨言论。在美国,近乎绝对的言论自由被视为民主的必要条件,并受到宪法的保护 根据第一修正案相比之下,在许多欧洲国家,仇恨言论被视为对民主的威胁——因此需要加以监管。
法国人 盖索特 1990年颁布的《反人类罪法》是规范仇恨言论的有效模式。法国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裁定,否定反人类罪构成歧视,但法国最高法院并不认为历史修正主义是仇恨言论。日本宪法学者长期以来一直青睐美国的做法。
然而,面对对不受制止的仇恨言论日益增长的批评,日本正逐渐向更欧洲化的态度转变,2016 年的法律是这条道路上的关键节点。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日本的法律仍然基本无效,因为国家政府继续将消除仇恨言论的责任推给地方政府,而未能推动采取连贯的国家做法。
尽管 2016 年颁布了《仇恨言论法》,但日本现行的法律框架 仍然不足正如川崎条例所表明的那样,惩罚并不是完美的解决方案。相反,日本应该遵循欧洲的道路,扩大仇恨言论的定义,作为有效法律手段的基础。
伊藤顺子(Junko Ito)是茨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宪法学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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